{"version":"1.0","type":"rich","provider_name":"Acast","provider_url":"https://acast.com","height":250,"width":700,"html":"<iframe src=\"https://embed.acast.com/$/658a296fecedc1001697309a/6865c692af58ad3de76f45d6?\" frameBorder=\"0\" width=\"700\" height=\"250\"></iframe>","title":"45 法治国之梦：十九世纪德国公法学“讲稿”【越向版】","thumbnail_width":200,"thumbnail_height":200,"thumbnail_url":"https://open-images.acast.com/shows/658a296fecedc1001697309a/1751500274853-9177bf55-3826-49fa-9f78-9a063fc6915b.jpeg?height=200","description":"<p>“法治国”三个字听上去有点生僻，大家平常听过的是“依法治国”这四个字。事实上，德国的公法学对所有大陆法系的国家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特别是苏联公法学和日本公法学，而这两个国家的公法学又极大地影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法学。所以德国人关于“法治国”（Rechtsstaat）的梦想其实与我们息息相关。</p><p>-时间轴-</p><p>01:33  从康德开始的法治国之梦。</p><p>05:57  什么叫法治国？</p><p>12:43  康德一代的法治国之梦遭遇四大挑战：民族主义、浪漫主义、科学主义和历史主义。</p><p>16:21  梦碎1848</p><p>22:35  俾斯麦的决断！</p><p>26:55  什么叫“法学方法”？</p><p>32:27  第一个德意志法治国的四大特点。</p><p>39:26  法治国之梦就此实现了？</p><p>43:38  对这个法治国的各种批评。</p><p>49:31  这个德意志第一法治国的倒塌。</p><p>51:59  德意志第二法治国（魏玛共和国）的失败。</p><p>1:04:05  都是什么神人在学习公法学啊？</p><p>本集提到的法学家们：</p><p>卡尔·格贝尔（Carl Gerber），以其1865年出版的《德意志国家法的基本特征》（Grundzüge eines Systems des deutschen Staatsrechts）创立了实证主义法学。</p><p>保罗·拉班德（Paul Laband），德意志帝国的“宪法教宗”，德国实证主义法学的落实者，帝国宪法的主要起草人。在他看来，一个国家的历史、哲学和社会学全都应该被排除在国家法研究之外，必须永远为坚实的判决事先准备好一套法典。</p><p>奥托·迈耶（Otto Mayer）是行政法领域的拉班德，是他将行政法系统化，确立了其基本概念与一般理论，使之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p><p>鲁道夫·冯·耶林（Rudolf von Ihering），1872年将自己著名的演讲《为权利而斗争》（Der Kampf ums Recht）付梓，结果在50年间再版20次。耶林认为，权利不是自然而然出现的，权利永远都面临着被侵犯、被抑制的危险。因为你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总会有人觉得自己的利益正在受到威胁，其反应通常是去否定你的权利。所以，如果谁要认定什么是权利，谁就要时时刻刻准备着去主张这个权利，而要实现权利，就必须时时刻刻准备着为权利而斗争。</p><p>奥托·冯·祁克（Otto von Gierke），是一位有日耳曼学家学背景的法律史学家，是社会自由派，也是一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19世纪末的生命哲学影响的法律政治学家。</p><p>胡戈·普罗伊斯（Hugo Preuß），祁克的学生，《魏玛宪法》的主要起草人，特别阐述过团体成员与集体人格在自治方面的关联。</p><p>- 参考文献 -</p><p>劳东燕：《自由的危机：德国“法治国”的内在机理与运作逻辑—兼论与普通法法治的差异》，载《北大法律评论》2005年第6卷第2辑。</p><p>刘争志、林恩伟：《德国法治国概念源流考略及新探》，载《法治论丛》2010年第6期。</p><p>刘刚：《德国“法治国”的历史由来》，《交大法学》2014年第4期。</p><p>赵宏：《为什么要让人成为人？，〈纳粹德国的法与不法〉》，载于赵老师等人公众号【法律圆桌】(https://mp.weixin.qq.com/s/_xnDg6U-TKS6I8TI-e3t1g)</p><p>Thomas Nipperdey, <em>Deutsche Geschichte 1966-1918, Band I, Arbeitswelt und Bürgergeist</em>, München: C. H. Beck, 1990. （有部分内容直接引自该书。 ）</p><p>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p><p>耶林：《为权利而斗争》，胡宝海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p><p>高仰光：《纳粹德国的法与不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24年。</p><p>蔡定剑：《夜阑烛火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p><p>节目中引用的电影作品</p><p>电影《茶馆》（<a href=\"https://baike.baidu.com/item/%E8%80%81%E8%88%8D/193756?fromModule=lemma_inli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 target=\"_blank\">老舍</a>编剧，北京人艺出演，<a href=\"https://baike.baidu.com/item/%E8%B0%A2%E6%B7%BB/539337?fromModule=lemma_inli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 target=\"_blank\">谢添</a>执导）</p><p>电影《错位》（黄建新作品）</p><p>-絮语-</p><p>本期节目是一次实验。法学，因其术语众多、逻辑复杂而构成了相当高的理解门槛。德国法学家写的法学著作，不要说我看不懂，普通德国人也看不懂。当然，耶林的那本《为权利而斗争》是个例外。</p><p>法学家写公法学方面的文章，对历史背景往往一笔带过，还说这些方面的工作就留个历史学者吧，但真正介入的历史学人极少。因为确实是吃力不讨好，写得四平八稳，没人看你一个外行写的东西，而写出一点新意来呢，又有被讥笑的危险。我想试试看，失败就算了，但我有一个梦想，真有专家听了，比如说北大的赵宏老师听了一下，她说，有点意思，那就什么都值了。</p><p>最近察觉，自己的节目有贩卖焦虑的征兆，这是要准备卖课了吗？^_^ 我衷心希望大家多从身边发现生活中阳光和积极的那一面，不但保持观察和思考，也保存自己的生命力。听上去有点玄，但主要就是保持健康，保护自己身体里生发出来的积极欲念，呵护自己的好奇心。理性很重要，非理性的那部分自己也很重要。</p><p>打赏方式：</p><p>1. 爱发电：https://afdian.com/a/yuexiangshu 【推荐】</p><p>2. 在小宇宙平台直接打赏</p><p>3. 用微信打开 mp.weixin.qq.com 【此法的优点的没有平台抽成，缺点也很大：我不知道这钱是谁给的。所以最好能给我发封邮件（yuexiangshu2000@gmail.com），我收到后必默念尊名以致谢。如果您在意这一点，或觉得麻烦，可选其他方式。】</p><p>4. Patreon： https://www.patreon.com/user?u=104865145</p><p>【我的目标是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约600分钟免费且无广告的音频节目，目前已完成78%。】</p><p>节目播音/节目文案/节目制作/节目运营/声音效果：越向</p><p>互动方式：yuexiangshu2000@gmail.com</p><p>您还可以用其他方式收听我的播客节目：</p><p>RSS：https://feed.xyzfm.space/qkayumjkkfxy</p><p>苹果播客链接：https://podcasts.apple.com/us/podcast/%E8%B6%8A%E5%90%91%E4%B9%A6/id1723243953</p><p>Spotify链接：https://open.spotify.com/show/2kMAgWdfKg5qswkuJ1uqKq</p>","author_name":"越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