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sion":"1.0","type":"rich","provider_name":"Acast","provider_url":"https://acast.com","height":250,"width":700,"html":"<iframe src=\"https://embed.acast.com/$/650c762c2d1d110010ad813b/675c4a827e8c28e6aa29bfa7?\" frameBorder=\"0\" width=\"700\" height=\"250\"></iframe>","title":"人权可以当饭吃","description":"<p>刚刚过去的12月10号是国际人权日。1948年的12月10号，联合国在巴黎召开会议并通过第217A号决议。从此，《世界人权宣言》来到世间。这是人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的起草者是来自世界各个地区不同法律和文化背景的代表。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国家和所有人民的共同成就，第一次规定了基本人权应得到普遍保护。目前，《世界人权宣言》已经被翻译成500多种语言。而且，该《宣言》鼓舞并促成了70多个人权条约的签订。</p><p>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于1998年10月5号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是联合国制定的最重要的国家人权文件之一。</p><p>2018年的12月10 号，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致信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并强调，坚持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p><p>然而，习近平在信中也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换句话说，中国政府一直把生存和发展权，看作是人权的最高境界以及最重要，最基本的人权。这似乎有别于国际社会对基本人权的定义。</p><p>按照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人的基本权利应该是：行动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审判和无罪推定；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意见和言论自由；和平集会；结社自由；参与公共事务和选举；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等权利。</p><p>为什么中国政府只强调人权范畴里的生存和发展权，而回避或淡化其它方面的权利？在这次的“周嘉有话说”栏目里，我和周孝正教授就来聊聊人权这个关乎所有人权利的议题。参加我们这次讨论的还有周教授的女儿周航。周航曾就读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并获得哲学硕士学位以及香港理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p>","author_name":"RFA"}